[ 現 況 ]

為合理保障營運效能的提升、資產的安全,以及財務報導的可靠性及相關法令的遵循,特依據「私立學校法」及「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」,訂定「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」;並於99學年度成立稽核組,負責全校內部控制與稽核相關業務。自112年8月1日起,由秘書室稽核組,調整後成立稽核室,並隷屬於校長室,協助校長檢核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程度,衡量學校營運的效果及效率,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。

[ 組織架構 ]

本校稽核室隸屬校長室,置主任1人;並由稽核室主任及兼任稽核人員,組成稽核室團隊;兼任之稽核人員,經校長遴選校內學有專精之適當人員,約4至6人擔任,任期為1年。本室組織架構如下:

[ 發展目標 ]

本校各單位依據業務項目,須分別訂定內部控制作業,內容含括:作業程序、作業流程、內部控制點、自行檢查表及風險評估表等,彙整成本校「內部控制制度」,經本校財團法人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稽核室目標及發展,說明如下:

規劃內部稽核計畫:

內部稽核分為定期性稽核及專案性稽核,依風險評估,考量應受稽核內部控制作業項目及頻率,編列「內部稽核計畫表」,撰寫成「內部稽核計畫」,並簽陳校長核准後實施。

稽核種類、範圍及時間:

  • 定期性稽核:例行性之內部控制作業項目,各單位每學年至少接受一次定期性稽核,受稽核之內部控制作業項目及期程,規劃於「內部稽核計畫表」中。
  • 專案性稽核:本校執行各項重大專案計畫之稽核;諸如:教育部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運用、承接政府機關計畫、中長程校務發展計畫及校長臨時性交辦業務等。稽核期程及時間依重大專案計畫,就各單位的別特性規劃,儘可能融入於「內部稽核計畫表」。
  • 稽核人員應於稽核前,通知受稽核單位及確認稽核範圍。

稽核工作執行:

  • 執行稽核時,受稽核人員需確實提供相關資料或回答所詢問之各項問題。
  • 執行稽核時,倘有不符合事項時,應知會該單位主管,以澄清其不符合事項是否存在。
  • 執行稽核時,將稽核過程及所發現缺失記錄於工作底稿,編製「內部稽核報告」,依行政程序陳校長核定,並請校長核示需進行後續追蹤改善事項。
  • 內部稽核報告、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,應至少保存5年。

缺失追蹤改善:

  • 稽核人員,依校長核示需進行後續追蹤改善事項,撰寫「內部稽核追蹤改善表」通知受稽核單位,持續追蹤查核受稽核單位之改善情形。
  • 受稽核單位之改善事項,未於改善期限完成或未執行改善者,稽核人員應於「內部稽核缺失改善報告」中明確記載,並依行政程序陳送校長核閱。
  • 本校稽核人員,應依規定對本校內部控制作業進行稽核,以衡量本校對現行人事、財務、營運及與關係人交易,所定政策及作業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,並不得牴觸會計職掌。稽核人員職權如下:
    1. 本校之人事事項、財務事項、營運事項之事後查核。
    2. 本校現金出納處理之事後查核。
    3. 本校現金、銀行存款及有價證券之盤點。
    4. 本校財務上增進效率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查核及建議。
    5. 本校之專案性稽核事項。

稽核人員教育訓練:

內部稽核人員,應持續參加稽核相關專業機構之教育訓練,以協助完善內部稽核制度,藉以提升稽核品質及能力,並增進執行效果,有效控制內部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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